于小俊十岁上就死了爸爸,自打那时起于家就从小康之家迅速地落败了,那时候顶岗的旧例已经渐渐少了,之前于妈只管在家洗衣做饭,事情发生得突然,找不到关系,那工作也就这么丢了。没了工人爸爸的工资,于妈为抚养孩子不得不外出打工。
于是就把个十岁的孩子丢在家里,跟着老奶奶生活在村子中。小学一年要交几十块的书杂费,母亲的钱是未必能寄来的,只能靠东家阿叔借一点,西家大嫂借一点,于奶奶总是抹着泪地说:“等我家媳妇子寄钱来就还。”
从那时他就学会了察言观色,有些嫂子心善,主要是手松,能多借一些,有些叔伯看着吝啬,却会偷偷叫家里婆娘送他几毛钱嚼用。
但多数是靠老婆子和细仔下地、干活,自个挣两块钱的毛票,旧旧地扎成一卷还给人家。于奶奶勉强有一手做线香的手艺,赶集时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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