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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乐子一样的案件

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时候,广西南宁邀请生意人承担大量的政道路建设,由于政府的财政收入比较少,就以土地补偿的方式支付工程款。

1997年,新天都地产公司承包了修建南宁市青秀路的活,政府补偿了其400亩地。

可是由于新天都地产公司的资金不是那么足,魏杰就找来了徐光健的桂盛地产公司。这就是第二家公司,

也就是说,新天都地产公司和桂盛地产公司合伙完成了这个项目,那么那400亩地也是两家公司同时拥有。

可这400亩地也不能空着啊。

两家公司合计后,共同成立了大自然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其中魏杰占股49,徐光健占股51,共同开发了南宁市着名的豪宅大自然花园小区。

这是第三家公司。

时间来到2012年,由于城市规划吧,大自然花园小区这边的土地身价暴涨,当时在害小区时还剩133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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