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一顷田便是一百亩,主薄说鲁王在滋阳的田地大概两千顷便是20万亩,在我们后世一个自然村的耕地在两千亩左右,也就是说鲁王在滋阳县占了大约一百个自然村的耕地。
滋阳是个大县,村庄大概二百个,而明朝的小县,村庄不过一百来个。
所以,鲁王光在滋阳的田地便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全部耕地了。
明开国之初,太祖朱元璋规定给藩王及皇亲国戚的赐田是由地方官府代为管理的。
地方官府在收到这些田的田赋后将其约一成拨给藩王及皇亲国戚来顶朝廷给他们的俸禄。
无疑,这个政策是合理的。但经过二百七十年的发展,这制度早已名存实亡,现在几乎演变为藩王自己管理,给朝廷上交,那要看我藩王高兴不高兴。
太祖制定的经,被其子孙念歪了,越念越歪,向作死的道路上一路狂奔……
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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