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一恒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尽管他很想。
他当然知道高风喜欢篮球的,打得也好,在四中是校篮球队主力,但孙一恒一直以为高风更喜欢音乐。孙一恒不擅长体育,也没有兴趣,唯独做过高风比赛的观众。他并不明白那一个破球有什么好抢的,一堆人满头大汗撞来撞去,绞尽脑汁也只能干巴巴夸一句我看过你打球打得很好——实际上具体哪里好,他一点也不清楚。
所幸高风也看出来了,主动把话题转到平都人都熟悉的那些地方和事情上。从春天的柳絮和豌豆黄一直聊到前些年饥荒草原上打来救急的黄羊,还有学校里共同认识的老师同学,一边说话一边干活,感觉那砍刀都轻了不少。
直到收工的哨声响起,两人才发现半天就这么过去了。
“走吧,今天的伙食可不会有迎新那么好了,你得适应适应。去晚了就没菜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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